教学内容
1. 管理规划,夯实终身发展的基础
(1)认真执行职业生涯规划的各项措施。
(2)定期检查职业规划执行实效。
(3)珍惜在校生活,奠定终身学习基础。
2. 调整规划,适应发展条件变化
(1)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的必要性。
(2)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的时机。
(3)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的方法。
3. 科学评价职业生涯发展
(1)评价职业生涯成功的不同价值取向。
(2)评价职业生涯发展的要素。
(3)评价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1. 教学原则。
在落实方向性、科学性原则的前提下,应遵照以下原则开展教学活动。
(1)知识传授、能力训练与行为养成相结合。教学要把知识传授、能力训练同陶冶情操、提高觉悟、行为养成结合起来,做到知行统一。
(2)面向全体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教学要面对全体学生,加强个别指导。要用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看待学生,真诚地期望每一个学生都能成功,为学生创造成功的机会并及时给予激励,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3)课堂教学与日常德育工作、各科教学相结合。教学要与多种德育渠道结合起来,发挥德育课教师在教师集体中提高德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引领作用。
(4)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教学要注重引导学生把落实职业生涯规划中的发展措施,转化为发自内心的需要,要把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和管理置于集体之中,发挥他律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德育实效。
2. 教学方法。
(1)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年龄、学科特点、社会经济发展及专业实际,从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出发,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循序渐进,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的方法、参与的方法、讨论的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2)着力于自我控制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在规划设计过程中,为学生加强交流、互相启发创造条件;在规划落实过程中,为学生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创造条件。
(3)教学方法评价要以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应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职业生涯规划”的兴趣,有助于增强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有助于学生制订既实事求是、又富有激励功能的发展规划,有助于学生形成自信心和成功者心态,有助于学生主动按照职业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3. 课时计划及分配建议。
本课程总学时为32-36学时,每周2学时。教学时间32学时,考核2学时,机动2学时。
序号
| 课程内容
| 学时
|
| 课程介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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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职业生涯规划与职业理想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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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职业生涯发展条件与机遇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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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职业生涯发展目标与措施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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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职业生涯与就业、创业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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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职业生涯规划管理与调整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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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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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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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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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活动建议。
职业生涯演讲和艺术形式的表演、毕业生职业生涯发展调查、行业发展趋势和就业市场调查,以及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参观访问、模拟演练、小组讨论、主题辩论、角色扮演等活动是“职业生涯规划”教学的重要形式。多数实践内容应安排在班会、实训、实习或课余、假期进行。分析发展条件、确立发展目标、构建发展台阶、制定发展措施、调整发展规划等设计过程,应该以预留作业的形式完成,并结合作业开展相应主题活动。
教师要当好班主任、团委、学生科(德育处)开展学生活动的参谋,调动学生、家长、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德育课教师在学校和班级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实践活动中应有的引领作用。
5. 教学资源。
教师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开发事业有成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企业家、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等德育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重视现代教学手段的使用和开发。
五、评价和考核
1. 评价目的。
学习评价是为确认学生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认识提高、能力提升、行为转变,以及教师教学的效果,为调节和控制教学过程提供决策的依据。评价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发挥职业生涯规划的激励功能。
2. 评价原则。
学习评价必须遵循本大纲规定的教学原则。评价重结果,更重过程,要调学生参与评价的积极性。
3. 评价方式。
评价应以各规划环节产出质量,以及职业生涯规划整体质量和相应调查报告、总结等成果,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在评价过程中,要通过学生自主评价、小组或班级的集体评价、教师的导向性评价等方式,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在评价中的作用。
4. 评价标准。
学习评价标准分为认知水平评价和运用能力评价。认知水平分为“了解”、“理解”两个层次。运用评价主要指职业生涯规划各环节和整体产出的质量,以及职业生涯规划对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激励作用。
附件2: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一)习礼仪,讲文明。
教学目标
使学生了解个人礼仪、交往礼仪、职业礼仪的基本要求,理解礼仪蕴含的道德意义,提高礼仪素养,养成文明礼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