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弘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1628号)
张令芳、曹雷、朱建华:
你们提交的关于上海弘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上海弘盛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张令芳出资80万元,出资比例为40%;曹雷、朱建华各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路335号502A。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曹雷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胡铨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