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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项 目

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

其中: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款项金额

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

是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1.股息、红利

 

 

 

 

2.利息

 

 

 

 

3.租金

 

 

 

 

4.特许权使用费

 

 

 

 

其中: 商标费

 

 

 

 

   技术使用费

 

 

 

 

5.财产转让支出

 

 

 

 

6.佣金

 

 

 

 

7.设计费

 

 

 

 

8.咨询费

 

 

 

 

9.培训费

 

 

 

 

10.管理服务费

 

 

 

 

11.承包工程款

 

 

 

 

12.建筑安装款

 

 

 

 

13.文体演出款

 

 

 

 

14.认证、检测费

 

 

 

 

15.市场拓展费

 

 

 

 

16.售后服务费

 

 

 

 

17.其他

 

 

 

 

  其中:    

 

 

 

 

 

 

 

 

 

合 计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填报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报告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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