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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选型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选型有关要求的紧急通知
(农机产[2008]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各农机生产企业:

  我司2008年12月5日已经正式启动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通用类机具选型,并对非通用类机具选型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认真落实1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精神,严格做好补贴机具选型工作,确保补贴机具质量,严禁乱涨价,切实保护农民和企业利益,现对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选型的有关要求予以进一步明确:

  一、严格执行部省两级选型制度。农业部负责通用类机具选型。参与部级通用类机具选型的必须是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考虑到目前国家支持推广大目录尚未公布,已申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可以申报年度补贴目录选型,未入选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肯定不得入选年度补贴目录。挤奶机械、储奶罐、运输奶罐等奶业生产机械设备补贴目录按农业部2009年选型推荐目录执行,各地不再进行补贴选型。

  非通用类农业机械由各省级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开展省级选型,严禁省以下层层选型。各省的选型机具种类以省里公布的选型公告为准。参与省级非通用类选型的机具必须是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省(区、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

  各省非通用类机具选型务必于2009年1月中旬前完成。1月20日前要将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与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合并形成《××省区市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并报我司备案认可,确保春节前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补贴产品目录。

  二、严格选型程序。选型过程参照招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对参选机具产品从价格、性能和配置、生产和质量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四个主要方面,综合评审,将价格合理、性能优良、质量可靠、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选入补贴目录,供广大农民从中自主选择,严禁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各省选型工作要严格选型程序,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要扶优扶强,严把质量关,切实保障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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