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亚蕾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亚蕾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8〕1617号)


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本公司法律责任人任职资格申请的请示》(联泰大都会人寿〔2008〕17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王亚蕾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赵乐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