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受理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8〕231号)
电力行业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机械行业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及《
关于申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的通知》(国核安办〔2008〕176号)的要求,我局经初审,认为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申请,并开始技术审查。
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审查管理联系人: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司核设备处 沈伟
电话:(010)66556367
传真:(010)66556366
附件: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