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中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1598号)
深圳市沃恒投资有限公司、黄光振、成正民:
你们提交的深圳中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深圳中沃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深圳市沃恒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90万元,出资比例为58%;黄光振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成正民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2%。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泰然九路交界东南本元大厦23B-1。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