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增补吉林省长春市等7个城市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的通知
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扩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范围,我部决定增补吉林省长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和柳州市、海南省海口市、贵州省遵义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石河子市等7个城市为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
请你厅(局)进一步加强对各重点联系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帮助各重点联系城市按照原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研究制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国家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试点城市要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为重点,不断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持续发展,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