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9-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组建通知
(财库[2008]90号)


各商业银行:
  根据《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令第39号,以下简称《审批办法》),决定组建2009年-2011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成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当具备《审批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二、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按照《审批办法》的规定准备材料,并填写附表。
  申请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5日,各申请机构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将有关材料分别寄送财政部国库司、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各一份。
  收 件 人: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月坛南街南三巷3号
  邮政编码:100820
  咨询电话:(010)68552268,68552232

  收 件 人: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国债管理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
  邮政编码:100800
  咨询电话:(010)66194426
  特此通知。
  附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申请表

  机构全称:
  财务状况及监管指标

 

截至2006年12月

截至2007年12月

截至2008年6月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利润总额:

   

储蓄存款余额:

   

资本充足率:

   

拨备覆盖率:

   

机构状况(截至2008年6月)

网点数量:

全行人数:

销售凭证式国债网点数:

申请包销比例:

凭证式国债销售情况(原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填写)

计算机联网情况: 未联网( ) 同城通买通兑( ) 全行通买通兑( )

凭证式国债额度管理:逐级手工分配( )同城计算机调配( )全行计算机调配( )

以往年度凭证式国债宣传:无( )发放宣传单( )张挂横幅( )报刊媒体( )

其它相关资格情况

2006年-2008年国债承销团成员:   凭证式( )   记账式( )

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商业银行:   是( )   否( )

 

备注:

 

公章:

联系部门:

联系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