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限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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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对推荐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项目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内容属实,且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作为推荐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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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只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
十、主要附件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主要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格式,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当年推荐通知要求执行。提交的推荐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否则作为不合格项目退回推荐单位,不提交当年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应合装成册(便于拆装),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勿再另附加封面。
二、页数要求
推荐书包括电子版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电子版附件(第十部分)。
1.主件部分要求“三、主要科技创新”内容不超过5页,“四、第三方价和推广应用情况”内容不超过2页。
2.电子版附件要求用JPG格式文件,不超过40个。其中科普组项目附件使用PDF和JPG两种格式,每种格式的文件数量均不得超过20个。
书面附件严格按填写说明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总页数不得超过40页,不得提供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科普组项目PDF格式电子版附件对应的书面附件只提供文件首页。
3.书面主件应从推荐系统中生成并打印,书面推荐书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
三、“项目基本情况”
1.《专业评审组》,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专业评审组评审范围》规定,由系统根据推荐书填写的第一个学科分类名称,自动生成。
2.《奖励类别》按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国家安全类、重大工程类四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自主创新企业组项目填写重大工程类。
技术开发类项目,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
社会公益类项目,是指在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及其应用推广。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仅限于2000年以来(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项仅授予公民。
国家安全类项目,是指在军队建设、国防科研、国家安全及相关活动中产生,并在当前该项目仅用于国防、国家安全的,对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增强国防实力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的科学技术成果。
重大工程类项目,是指列入国家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和国防工程等。重大工程类项目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仅授予组织。
3.《序号》、《编号》,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4.《项目名称(中文名)》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自主创新企业项目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工程属领域、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必要时可以通过使用企业名称或者产品品牌等方式来限定工程的内容,防止侵犯其他企业的权益。
科普项目应直接用科普作品的名称。
5.《项目名称(公布名)》,如项目名称(中文名)不可以直接对外公布,应将可公布名称填写此栏。保密项目提供可公布项目名称主要用于发放奖励证书和在奖励大会等特殊场合使用。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6.《候选人》,依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相关规定,所列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候选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特等奖人数不超过50人、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人数不超过10人。本栏目所列的候选人应对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对于排名在前三位候选人,其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主课题的验收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候选人。
自主创新企业项目等重大工程类项目不填写此栏。
科普作品项目的候选人应当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策划编辑。
7.《候选单位》,应符合《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候选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特等奖单位数不超过30个、一等奖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