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门类: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14. 《任务来源》,指直接支持本项技术研究的计划、基金等,请按项目任务的来源选择以下相应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A1、国家科技攻关计划,A2、863计划,A3、973计划,A4、其他计划;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D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D2、其他基金;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H.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I.其他:指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他单位委托的项目等;
15.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16. 《授权发明专利(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数。列入计数的专利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17.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指直接支持该项目发明成立的除发明专利外其他授权的知识产权数,如授权的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等。列入计数的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过的。
18.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整体项目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四、“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包含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应用及效益情况等内容,要求不超过1200个汉字。
五、“主要技术发明”
《主要技术发明》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主要技术发明应以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为依据,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项目技术内容中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客观、详实地对比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效益及市场竞争力等。
每项技术发明阐述前应首先准确标明该发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该发明已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号。对于核心技术未取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不得推荐。
六、“第三方评价和应用情况”
1.应用情况
应就该项整体技术的生产、应用、推广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概述,要求项目整体技术应用三年以上,即项目应在2006年2月28日以前已整体应用,详细内容应列表说明,列表内容应能提供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在附件中提供)。
主要应用单位情况
应用单位名称
| 应用技术
| 应用的起止时间
| 应用单位联系人/电话
| 经济效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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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效益》
该栏中填写的经济效益数字是指该项目近三年所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应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等。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写明《经济效益》栏填写的效益数据的计算依据,并对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准确概述。社会公益类和国家安全类项目可以不填此栏。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3.《社会效益》
该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200个汉字。
七、“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省部级、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对于2000年以前获得的部级奖励可以在主要技术发明内容一栏中加以表述。
对于《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
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规定不能设立的部门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
八、“候选人情况表”
《候选人情况表》是评价候选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所列候选人应为中国公民。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工作单位”指项目候选人报奖时所在单位;“完成单位”是指候选人完成该项发明时所在的单位,如涉及多个单位,只填写一个贡献最大的单位。
“曾获国家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写明本人曾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
“对本项目技术创造性贡献”一栏中,应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技术发明》栏中所列第几项发明做出了创造性贡献,本人在该项技术研究中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并列出支持本人贡献的旁证材料的名称。该旁证材料应是支持本项技术发明的附件材料之一,如授权发明专利、直接支持核心发明成立的论文(专著)等。要求不超过300个汉字。
候选人必须在“声明”栏目本人签名处签名,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推荐单位文字说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随推荐书一并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九、“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并根据项目的主要技术发明及其创造性和先进性、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以及候选人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600个汉字。
对于专家推荐的项目,不必提交《推荐单位意见》。
十、“专家推荐意见”
推荐专家应认真审阅推荐书材料,并根据项目的主要技术发明及其创造性和先进性、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以及候选人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推荐材料属实后,在推荐专家签名处签名。要求不超过500个汉字。
对于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不必提交《专家推荐意见》。
十一、主要附件
《主要附件》包括电子版附件和书面附件,具体附件内容如下:
1.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附件》是网络评审的必备附件材料,电子版附件应采用JPG格式文件,总数不超过40个。按要求上传至指定网页,写明附件名称,并依据以下顺序排列:
(1)《知识产权证明》。指该项目发明成立的核心证明,由于受纸页限制,只需提交直接支持核心发明成立的知识产权证明的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权利要求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不必提供所有知识产权证明的扫描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对于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否则不能提交评审。
(3)《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情况证明,该证明应由相关应用单位提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只提供重要的应用证明,并以扫描方式录入推荐系统。
(4)《其他证明》是指支持项目发明、候选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如:论文首页扫描件、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扫描件等。
2.书面附件
《书面附件》是项目存档的必备材料,应与电子版附件完全一致,附件页数不超过40页,并应按以下顺序装订:
(1)知识产权证明;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
(3)应用证明(只提供本项目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单位的应用证明);
(4)其他证明。
附件3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2009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 序号:
奖励类别: 编号:
项目
名称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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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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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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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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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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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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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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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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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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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密审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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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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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
名 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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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码
|
|
2
|
| 代码
|
|
3
|
|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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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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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科学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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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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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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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明专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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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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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 完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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