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的通知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各地所得税管理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通力协作、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因检查方法、手段、处罚等方面缺乏成熟经验的不利影响,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从严查处,警示教育

  各地要对检查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纳税遵从;要认真撰写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做到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要通过解剖典型案例发现问题,促进征管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随同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上报不少于2篇的典型案例。

  附件:1.扣缴单位扣缴税款及本单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补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申报后专项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扣缴单位扣缴税款及本单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检查年度:   年        单位:万元
序号  扣缴单位名称  扣缴税额情况  本单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情况 备注 
支付所得项目 应扣税额 已扣税额 应扣未扣税额 应申报人数 已申报人数 应申报未申报人数 未足额缴税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小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