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565号)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08〕57号)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补充报告》(中再产险发〔2008〕6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3.32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0.8225亿股,占总股本的96.05%;新鸿基地产保险有限公司持有1亿股,占总股本的1.58%;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0.8亿股,占总股本的1.26%;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持有0.7亿股,占总股本的1.11%。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