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发[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
(一)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党的农村政策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决定》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各族人民特别是亿万农民过上美好新生活的新期待,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在政策上有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针对性,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全会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当前乃至今后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结合点,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着力点。要把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联系起来,让全社会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学习实践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要紧紧抓住这条主线,认真提升司法工作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司法服务,在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努力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农村改革创新的大力推进和农村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