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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建立第四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第三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的决定

广电总局关于建立第四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第三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的决定
(2008年12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总局《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国动画产业科学发展,根据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和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申报单位的实地调研,决定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厦门软件园影视动画产业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区动漫产业园建立第四批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在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建立第三批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
  国家动画产业基地要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组织人才和资金设备等优势,不断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制作出更多优秀的国产动画产品,努力打造国产动画产业链,全面带动我国动画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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