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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批复

  --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从海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充分发挥海南农垦的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地方和农垦有机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地方负责,中央支持。海南省负责海南农垦的改革工作,并把海南农垦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从政策、资金、信贷、保险、项目安排等方面,继续支持海南农垦改革发展。
  二、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一)由海南省全面管理海南农垦。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海南农垦的管理体制由过去“省部共管、以省为主”调整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全面管理,原由中央管理的海南农垦资产及负债整体划转海南省。中央财政核定下划预算基数,并对海南省给予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用于解决海南农垦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困难。中央安排给海南农垦的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过去以农业部为主管理改为以海南省人民政府为主管理。海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管理,确保农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实行政企分开。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分离农垦办社会职能。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海南农垦所属普通中小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用三到五年的时间,移交公安机构、劳动就业管理、农场社区管理服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其他社会职能。
  (三)推进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海南农垦企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和发展有竞争力、带动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适时组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对于不具备条件组建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农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并入周边乡镇或单设乡镇和管理区。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海南农垦职工及其家属的社会保障问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解决。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垦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
  (五)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改革。从海南农垦实际出发,加快推进职工家庭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的经营体制改革,积极完善分配机制,合理确定承包费用,切实减轻农场职工负担,提高农场职工收入。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
  (六)加强国有土地管理。加大海南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土地纠纷,依法制止土地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国有农场土地的合法权益。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耕地不流失的前提下,支持海南农垦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加快海南农垦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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