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的通知


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决定今年第四季度增加中央投资1000亿元,其中水利建设投资200亿元,并要求明年“两会”前完成建设任务。近期投资计划将下达各地,为确保按时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形成相应的工程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只争朝夕、分秒必争的精神状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工作,坚决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抓紧做好投资计划的落实和工程建设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要尽快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以天计算安排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法人(单位),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落实好地方投资。要抓紧开展工程建设,尽快做好移民安置、征地补偿、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等工作,保障施工条件,明确各个时段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倒排工期,以日保周,以周保月,加快建设进度。

  三、各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要求组织好项目实施,加强工程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确保质量和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挪用、挤占、滞留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全部使用在安排的项目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工程建设进展,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新增中央水利投资建设任务,对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制度。各单位要明确周报负责人和专人,负责收集工程建设进展信息,填写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水利投资落实情况周报总表和细表(见附件),于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表格(含电子版)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联 系 人:李 伟
  联系电话:(010)63202783, 63202784(传真)
  电子邮箱:jhyc@mwr.gov.cn

  附件: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周报汇总表

  2008年11月21日

  附件:
  表1:   省(区、市)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落实情况周报汇总表

  填报日期:       单位:土石方(万立方米);砼(立方米);投资(万元)
项目名称第四季度新增投资累计完成新增投资计划完成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截止目前建设内容及
  工程进展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
小计中央地方小计中央地方土方钢材石方土方钢材石方
合  计                
一、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二、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四、重大水利工程                
(一)江河治理                
(二)枢纽及水源工程                
(三)西南中型水库                
(四)行蓄洪区安全建设                
(五)海堤建设                
(六)跨界河流治理                
(七)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                
(八)水土保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