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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际总成本
  成本率=------×100%
      各项保费收入
        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
  综合费用率=----------×100%
         各项保费收入
  第十五条 各级公司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清理盘点,保证帐卡、帐帐、帐实相符。
  第十六条 各级公司经理对成本、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计划的职责主要是:领导编制计划、组织计划实施、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总会计师要协助公司经理组织领导成本和费用的管理工作,审查成本计划、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计划,审核重要项目的开支,并对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八条 财会部门对成本费用管理的职责是:
  (一)具体负责成本计划和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计划的编制、汇总和执行、分解,落实上级公司核定的计划指标。
  (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成本计划、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
  (三)进行成本核算,报告费用计划和业务及管理费明细计划的执行结果,分析降低或超支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在财政部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草拟费用管理办法,提出费用开支标准,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各项规定。对超出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定额的支出,要及时制止、纠正、并向公司经理反映,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反映。
  第二十条 业务、人事、行政部门对成本费用分别承担如下职责:
  (一)业务部门要严格按条款规定核定赔款,防止错赔、滥赔,避免成本不实。
  (二)人事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工资、奖金和劳保用品的具体发放。
  (三)行政部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为便于计划管理,充分发挥一支笔的作用,奖金、福利、各项费用必须由财会部门实行总额控制,每次开支时须经财会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财会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付款、报销。手续不齐、盖章不全时,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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