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国税函 [2008] 9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四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1.北京宝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

  3.北京环京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北京弘帆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中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6.北京双汇物流有限公司

  7.北京宝供福田物流有限公司

  8.嘉里京泰物流有限公司

  9.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10.北京西南物流中心

  11.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2.河北快运集团有限公司

  13.唐山北方物流有限公司

  14.唐山海港远大物流有限公司

  15.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

  16.山西省长治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7.内蒙古巴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8.通辽市第一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9.东芝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20.大连长波物流有限公司

  21.大连集装箱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22.吉林省福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3.长春联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长春市华阳储运有限公司

  25.长春一汽国际物流中心

  26.吉林市吉轻运输有限公司

  27.上海新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28.上海经贸山九储运有限公司

  29.上海东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