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函
(国核安函〔2008〕100号)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的函》(广阳江〔2008〕1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理》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阳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2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