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2006年民商审判工作要点
(2006年1月27日 法民二[2006]第4号)
2006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方针,继续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促进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的建立,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制定民商审判急需的司法解释,深化民商审判机制改革和创新,大力推进民商审判法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商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提升民商审判法官队伍素质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政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第二年,民二庭要针对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民商审判整改的九个重点方面的问题,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对各个层次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进行科学规制,着重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管理和法官行为规范的指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和检查落实,务求使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全体法官中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司法观念统一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上来。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以实质正义为根本价值、以形式正义为基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以保障尊重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进诉讼能力平衡为实现途径的司法中立观;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基本准则的职业廉洁观,切实掌好、用好审判权。
二、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
民商审判工作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今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民商审判工作要始终坚持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中心任务,依法保障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促进市场的统一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立足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严格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依法保障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将提高案件裁判质量和效率作为民商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通过案件的流程管理确保审限内结案;二要着重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三要通过加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四要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彰显法官的公正形象;五要通过规范庭审程序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六要通过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全面提升审判能力。要重点审理好以下案件:
1.审理好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重点是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债务承担、改制后的债转股等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