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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关于受理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函关于受理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8〕211号)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的请示》(津电建培训〔2008〕13号)收悉。我局经初审,认为你公司的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并开始技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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