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北省博物馆赴香港参加“孙中山纪念馆文物展览”的批复
(文物办函〔2008〕1010号)
湖北省文物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湖北省博物馆应邀赴香港参加“孙中山纪念馆文物展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湖北省博物馆应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邀请,于2008年11月25日至2009年11月12日赴香港孙中山纪念馆参加《孙中山纪念馆文物展览》。同意该展览的协议书(草案)、展品目录及估价。
二、同意湖北省博物馆提供文物展品5件,其中一级品1件。
三、文物展品务必于2009年11月25日前安全返回境内。
四、同意湖北省博物馆组派魏渝等2人于2009年11月12日至14日赴香港进行撤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