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同意设置烟台发帝玛美容医院的批复
卫生部批准同意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与韩国金海发帝玛医院合资举办医疗机构的立项申请。批准事项如下:
一、该医疗机构的类别:专科医院;
名称:烟台发帝玛美容医院;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选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南山路111号;
床位(牙椅)数:80张(10张);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二、特殊诊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等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另行审批。
三、成立后的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式运营后,在经济运行上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