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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财企[2008]25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掌握2008年全国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以及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在2007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的基础上,我们修改制定了《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统一格式,适用于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编报。

  二、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行业补充指标表组成,其中报表封面、主表、附表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单位)填报;行业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行业的企业选择填报,具体填报范围为:粮食企业、铁路运输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邮电企业、农口企业、文教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旅游企业、施工企业、烟草企业、供销合作社、电力企业和石油石化企业等。

  三、本套报表为基层与汇总(合并)统一格式,基本填报单位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企业,第三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企业填报,第二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基本填报单位是指同时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企业(单位)。

  四、各类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在全面做好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等具体要求,以2008年12月31日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结果和其他有关资料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规定认真组织好录入、审核、汇总(合并)等工作。

  五、各类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均使用本套报表格式,各地区对其他非公经济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参考使用本套报表格式,但实行分别组织的方式,即:分别布置落实、分别编制报表、分别录入微机、分别审核数据、分别汇总上报。

  六、以产权为纽带组建的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外,还应当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范围及编制方法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1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2]18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4]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一)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控股境外企业应编报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时,集团母公司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同时报送企业集团境内外合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报表合并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2008年度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分户填报和录入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其他外币折合成人民币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2008年度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另行下发。

  (二)华润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4家驻港澳地区中央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本套报表要求填报2008年度财务决算,并按照国内《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

  (三)企业集团总公司应将所属财务公司编报的金融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后,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范围。

  (四)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独立核算的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单位(项目)、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纳入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范围。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财务会计等法规制度的规定,统一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全面落实填报工作任务,明确分工,精心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一)《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上报财政部的时间为2009年4月20日前。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应将本地区所属企业报表汇总上报财政部企业司一份;中央部门应将所属企业的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企业司和有关业务司各一份;中央管理企业在向财政部企业司和有关业务司上报报表的同时,抄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报内容包括:1.2008年度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电子文档;3.对本地区企业审计报告的总体审核意见;4.对本地区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组织情况的书面总结。

  (三)中央各部门报送内容包括:1.2008年度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树形结构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电子文档;3.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汇总(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四)中央管理企业上报内容包括:1.2008年度合并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具体要求见附件6)、会计报表附注(具体要求见附件5)、汇编范围企业树形结构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情况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合并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财务状况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电子文档;3.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在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报表数据分析工作,并于2009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上报财政部的汇总(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计算机自动生成),全部计算机数据以“元”为金额单位。

  (七)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规定需要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单位),上报本套报表时应附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审计的具体工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财企[2004]5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八、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数据处理软件另行下发。为确保数据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在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数据处理软件、参数来完成决算数据的层层录入、审核和汇总工作。

  九、财政部将于2009年4月组织全国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并将组织不定期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信息质量检查,对各地方 、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决算工作质量、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予以通报。

  各地方、中央各部门和中央管理企业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财政部企业司联系。

  附件:1.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2.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略)

  3.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行业补充指标表]

  4.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行业补充指标表]编制说明(略)

  5.会计报表附注内容提要(略)

  6.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略)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200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利润表
  财会年企02表
  编制单位:                 2008年度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项      目行次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  
  其中:营业收入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    加:营业外收入24  
       其他业务收入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5  
二、营业总成本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非货币性交易收益)26  
  其中:营业成本6         政府补助(补贴收入)2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                债务重组利得28  
        其他业务成本8    减:营业外支出29  
     营业税金及附加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30  
     销售费用1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非货币性交易损失)31  
     管理费用11                债务重组损失32  
       其中:业务招待费1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3  
          研究与开发费13    减:所得税费用34  
     财务费用14    加: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35  
       其中:利息支出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6  
          利息收入16    减:* 少数股东损益37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17  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  
    Δ资产减值损失18  七、每股收益:39  
     其他19    基本每股收益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    稀释每股收益4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      

  注:表中带*项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表中加Δ仿宋体项目为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专用,其他企业不填;表中加#楷体项目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专用,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不填。
  现金流量表
  财会年企03表
  编制单位:    2008年度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行次本年金额上年金额项      目行次本年金额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  
  收到的税费返还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6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7  
  支付的各项税费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1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  
  投资支付的现金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8年度
  财会年企04表
  编制单位: 金额单位: 元
项           目行次本    年    金    额上    年    金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减:资产损失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减:资产损失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栏             次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一、上年年末余额1                      
     加:会计政策变更2-----------           
         前期差错更正3-----------           
二、本年年初余额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                      
(一)净利润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8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9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有关的所得税影响10                      
4.其他11                      
净利润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小计1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                      
1.所有者投入资本14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                      
3.其他16                      
(四)利润分配17                      
1.提取盈余公积18                      
   其中:法定公积金19                      
      任意公积金2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融企业填报)21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                      
4.其他23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2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5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26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27                      
4.其他28                      
四、本年年末余额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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