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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
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现将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贯彻《工作规划》总体要求
  1.总体原则
  教育系统要自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大局中去把握和谋划,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工作要求
  --落实《工作规划》,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把发展是第一要义、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科学理念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落实责任,重在建设。
  --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认真总结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经验,按照《工作规划》新要求,围绕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惩处有力,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狠抓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
  3.阶段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构建起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教育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在直属机关积极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组织教育系统普法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牵头单位:直属机关党委和政法司;协办单位:办公厅,驻部监察局)
  --坚持和完善部党组每年两次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部党组成员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直属机关司局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完善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的制度。(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驻部纪检组)
  --进一步落实部党组《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处长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的教程;加强部机关干部网络培训学习中心建设,及时更新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内容;落实驻外教育机构参赞负责制,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驻外机构学习型教育处组建设内容。(牵头单位:人事司;协办单位:国际司,驻部监察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统筹规划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部直属机关党校教学计划。(牵头单位:人事司和直属机关党委;协办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进一步完善部党组与新任机关司局级干部、直属事业主要领导、直属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廉政谈话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牵头单位: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协办单位:直属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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