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税务机关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工作规划》,全面领会基本精神、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要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集体传达学习,并对省以下税务机关的学习贯彻工作作出部署。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和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在"全国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工作规划》。 要把学习《工作规划》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和要求结合起来,与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入心入脑、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工作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各省税务机关要将学习《工作规划》的情况,于六月底前报告税务总局。
三、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按照《工作规划》分工给税务总局完成的任务抓好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工作规划》的分工方案已将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涉及税务系统的工作任务,要抓紧按照职能分工,对任务进行再分解,落实到税务总局各有关部门
抓紧制定《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税务系统实施办法》)。税务总局将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手制定《税务系统实施办法》的框架性文件,下发全系统执行。省以下税务机关不再层层制定实施办法。要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进行任务分解,抓好贯彻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调研,提出问题,研究措施,积极为制定《税务系统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推进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四、加强领导,确保中央的决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税务系统实施办法》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今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并依据《工作规划》提出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找出不足,明确方向。对照检查可结合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