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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露天开挖作业)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事故造成在此处行驶的11辆汽车下沉陷落(车上人员2人轻伤,其余人员安全脱险),施工人员7人死亡、1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踪人员,全力以赴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做好事故善后,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同时,要加强城建地质勘查工作,防止再次发生塌陷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暴露出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三是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四是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五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当前,各地建设项目大量开工,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公路、铁路、地铁、机场、码头、电力、水利、城市建设等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城建地质勘查,现就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各地区、各建设施工安全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针对建筑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建设市场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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