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注销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你公司《关于注销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的请示》(南航集团〔2008〕114号)及所附材料均悉。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注销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原公司的经营范围、航线航班经营权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二、缴回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请于12月15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