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国质检执函〔2008〕6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纤维检验局:
2008年度新棉即将上市,据有关部门分析,今年棉花产销基本形势是,国内棉花总产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仍保持较高水平,国际产量下降,总体供应偏紧;目前纺织业逐渐呈现增长放缓特征,国内棉花需求不旺,市场供求总体平衡,棉花质量形势总体稳定。但我国棉花产业受全球经济放缓、通胀压力和预期、从紧的货币政策、人民币汇率等因素的影响,棉花流通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新情况,包括棉花质量出现阶段性、局部区域性的问题。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加强棉花市场监管,保证棉花质量稳定,切实履行棉花质量监督职能,现将做好2008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提高企业质量水平
(一)强化棉花收购加工环节质量监督。新棉上市后,各地要依法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收购环节全面放开的现状,重点加大对棉花加工环节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落实各项质量义务,重点查处企业收购加工中存在的异性纤维、混等混级、包装标识等质量问题。
(二)严格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前置审查和复查。各省级棉花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棉花加工企业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第49号令)的要求,严格审查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企业,及时反馈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协调撤销其棉花加工资格证书。对于无证加工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摸清底数,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会同工商等部门进行取缔。
(三)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把监管和服务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要积极做好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评定,从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出发,依据《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履行质量义务,做好分类评定工作。检查评定不搞评比,不搞评估,禁止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充分采集棉花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履行质量义务的情况,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方法统一、评价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家合法棉花加工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防止简单的按企业所有制形式、规模大小、效益好坏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