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任何新的后既存的治疗方式,如果未在此前的关键用途提名中进行阐述,请于本提名中进行阐述。
列出目前获准的关键用途的替代产品和可选择的产品。描述其可用性,包括可用性趋势、替代吸入装置的使用趋势,以及这些趋势对提名当年用于MDIs的CFCs的需求的影响。
7. 解释为促进这些替代产品和可选择产品在本土市场应用所采取的步骤。(第IV/25号决议,第1(a)(ii)、1(b)(i),2和3(d)段)
列出并详细阐述为实现这一过渡在教育层面进行的努力。
阐述MDI生产商或分销商如何区别非CFCs-MDIs和CFCs驱动的MDIs的包装,阐述采取何种市场策略以确保他们的非CFCs-MDIs得到使用,阐述申请关键用途豁免提名的公司为了在本土和出口市场中得到不含CFCs替代产品的批准所采取的步骤。
阐述已经采取了哪些步骤,以确保生产、分销或销售CFCs-MDIs和非CFCs-MDIs替代产品的公司不对非CFCs替代产品或CFCs-MDIs进行错误和有误导性的广告宣传。
阐述已经采取了哪些步骤,以确保申请MDI关键用途豁免的公司从合法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性关注角度出发,参与监管程序。
解释为什么可选择和替代产品不足以或不适于取消提名用途。
8. 确保每个申请关键用途分配的公司完全遵循第VⅢ/10.1号决议,证实其正在全力以赴和/或与其他致力于此的公司进行合作,进行针对CFCs-MDIs的可选择产品的研发。(第VⅢ/10号决议,第1段)
注:作为对此部分的基本回应,各方应当要求申请MDI关键用途豁免的公司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报告:资源如何被消耗以及消耗的程度,研发工作的进展,以及向公司所在的本土和出口市场的卫生机构提交了何种非CFCs选择产品的获准申请(如果有)。此报告的范本附加于提名申请表之后。
要求:请企业据实填写。
9. 阐述采取了哪些步骤,使关键用途产品生产过程中的CFCs排放量降至最低。(第IV/25号决议,第1(b)(i)、2和3(b)段;第VI/9号决议,第4段;以及第VⅢ/10号决议,第6和7段)
10. 阐述采取了哪些步骤,向非第5(1)条款缔约进口国、第5(1)条款缔约进口国以及CEIT持续性供应治疗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产品。同时阐述公司采取了哪些步骤,帮助他们在遵循第5(1)条款的缔约方和CEIT的MDI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更新,以及对生产非CFCs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产品所需要的设备进行资本投入。(第VⅢ/10号决议,第9和10段)
Ⅲ 实际用量
1. 请在下面注明首个申请豁免年度之前一年的CFCs真实用量。
豁免提名前一年(吨)
消耗臭氧层物质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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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l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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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4 (集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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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2009年消耗量为预测量
2. 对于出口MDIs中使用的提名数量,确保秘书处的被进口方确定为非必要的CFCs-MDI活性成分和/或产品类别清单已经经过磋商,任何所需用量均不可用于清单上各项成分和产品的生产。
要求:应注意申请豁免品种为必要用途的MDI
3. 提供库存产品和存留产品的管理细节。(第IV/25号决议,第1(b)(ii)段)
4. 提供关键用途豁免申请方现有的药用级CFCs库存详情(2009年之前和之后),介绍提名前一年的数量(吨)、质量和可用性。阐述来年如何使用这些库存品。(第IV/25好决议,第1(b)(ii)段,第XVI/12号决议,第3段)
5. 确认提名方已经对下列问题给与充分考虑:
a. 每个公司现有的药用级CFCs库存品(包括公司所有的或者其名下的,1996年之前和之后的CFCs)不可超过一年的生产供应量(公司在下一年用于生产CFCs-MDIs的用量);
要求:填写每家企业现有药用级CFCs库存量
b. 提名方的药用级CFCs累积库存(2009年之前和之后)不可超过自身一年的生产供应量;
c. 如果需要,为了使提名方可用的2009年之前和之后的药用级CFCs累积库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供应量,可以降低提名用量;
d. 在考虑关键用途用量之前,所有可用的2009年之前的库存已经,或者即将被公司使用完,以确保制定关键用途用量时将2009前的库存被纳入考虑中。
(第IV/25号决议,第1(b)(ii)段,第XVI/12号决议,第3段)
IV. 实验室和分析应用之外的关键用途报告框架
要求:下列内容应按表格内容,逐一填写
请完成此报告框架。所有数量均以吨为单位。
A
关键用途年
| B
关键用途年的豁免数量1,2
| C
生产所需用量
| D
生产国和进口国 的关键用途所需用量
| E
(C+D)
关键用途求偶总需要量
| F
(B-E)
经认可的,但是不需要的
| G
年初所有量3
| H
(G+E)
当年可用的数量
| I
关键用途用量
| J
出口产品包含的数量
| K
销毁
| L 2
(H-I-K)
年终所有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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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数量 I
| 国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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