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项目简表和项目汇总表,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文件和自有资金情况、投资及信贷承诺等证明资料须用原件,并单独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的项目信息原则上应完全一致(请认真审核网上申报材料不能含有涉密内容,如却有不便通过网上申报的文件材料,可在申报纸质材料时予以补充),未履行网上申报手续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四)申报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按规定在当地政府备案;(2)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3)采用的科技成果应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明晰;(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备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5)申报产业化的产品应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是密码类的产品应具有国家密码局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制要求请详见附件一。
  (五)申报信息安全服务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企业或事业法人。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按规定在当地政府备案;(2)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3)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备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编制要求请详见附件二。
  (六)申报信息安全标准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为企业或事业法人。申报的项目应属于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领域,并已列入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制修订计划。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编制要求请详见附件三。
  (七)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银行、证券、电力、电网等企业。申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本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2)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3)全部采用自主信息化装备开展工程建设。申报材料的具体编制要求请详见附件四。
  (八)2009年信息安全专项项目分为两批申报,第一批项目申报日期截止至2008年12月3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09年3月6日。在经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选后,第一批项目在2008年12月中旬组织现场答辩,第二批项目在2009年3月下旬组织现场答辩。具体项目答辩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在专家初选后另行通知。
  附件:一、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信息安全专业化服务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三、信息安全标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四、示范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五、信息安全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六、信息安全项目汇总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项目的需求和市场分析,产业关联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与信息安全专项总体思路、原则、目标等相关联情况。
  二、项目的产业化基础
  项目单位技术创新、生产和销售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研发基础和研发队伍情况;项目技术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建设方案
  项目的产能规模、建设的主要内容、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与技术特点、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地点、项目实施与进度计划安排、建设期的组织管理等。
  四、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