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确认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确认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74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确认你公司等8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公司名称授予的资格
1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上海碧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3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4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5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6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7湖南华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8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业务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