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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报告要求;
  2.预期的审计工作涵盖范围,包括需审计的分支机构的数量及所在地点;
  3.其他注册会计师参与分支机构审计的范围;
  4.拟利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获取的审计证据的程度。
  (二)审计时间
  审计时间包括执行专项审计的时间安排,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的重要日期安排以及提交专项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等。
  (三)审计方向
  总体审计策略的制定应当考虑影响专项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以确定项目组工作方向,包括确定适当的重要性水平,初步识别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初步识别重要账户及交易金额,评价是否需要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识别申报企业所处行业、专项审计的报告要求及其他相关方面最近发生的重大变化等。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应当结合具体环境考虑重要性性质和数量两方面的因素。在考虑性质因素时,注册会计师需要重点关注错报的性质属于错误还是舞弊。例如,某项错报使申报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虚增××万元,从金额绝对值上看并不重要,但该项错报可能使得申报企业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变为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注册会计师应当判断该项错报是否源于管理层的主观故意。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还应当考虑专项审计的特殊要求,包括 :
  1.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涉及较多的科学技术因素,并且申报企业管理层存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税负的动机,所以注册会计师应当对申报企业管理层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发生、截止、分类的认定予以充分关注。
  2.由于专项审计对象涉及不同的申报明细表,两者并不相互依赖、互为条件,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分别采用不同的重要性水平。对于不同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还应分别确定不同年度的重要性水平。
  3.鉴于专项审计的特点,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包括申报明细表层次与认定层次)应当低于相应财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
  (四)审计资源调配
  总体审计策略中应当清楚地说明下列审计资源调配情况:
  1.向具体审计领域调配的资源,包括向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分派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具有相关审计经验的项目组成员,就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技术问题利用专家工作等;
  2.向具体审计领域分配资源的数量,包括项目组成员数量,审计时间预算等;
  3.如何管理、指导、监督审计资源的利用,包括何时召开项目组预备会和总结会,项目负责人如何进行复核,是否需要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等。
  二、具体审计计划
  注册会计师应当为审计工作制定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风险评估程序、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
  (一)研究开发费用支出
  注册会计师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专项审计的特殊情况,包括:
  1.对于简单研究开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发生频率不高或内部控制薄弱的申报企业,注册会计师采用实质性方案可能最为有效;
  2.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审计范围涵盖了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内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情况可能不尽相同,对每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均应设计相应的审计程序;
  3.在测试申报企业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分类认定时,应当设计相关程序以测试研究开发费用与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关联性;
  4.当申报企业的指标接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时,应当特别关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发生、截止与分类认定是否正确。
  (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在设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审计程序时,应当设计相关程序测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确认标识,确认申报企业是否混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界限,是否虚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2.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测试样本时,针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测试样本应当涵盖各类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在确定样本数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专项审计的样本量与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样本量可能存在差异。
  3.对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发生频率不高或内部控制薄弱的申报企业,注册会计师采用实质性方案可能最为有效。
  4.当申报企业的指标接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时,应当特别关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发生、截止与分类认定是否正确。
  三、更改审计计划
  计划审计工作并非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例如,注册会计师在风险评估过程中评估固定资产内部控制风险水平较低,但在实施控制测试时获取的审计证据不支持评估的风险水平,此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修改审计计划并设计新的审计程序。
  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计划作出重大更改,应当记录重大更改及其理由,以及对导致此类更改的事项、条件或审计程序结果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四章 风险评估


  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本章重点规范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以及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五章规范了解申报企业内部控制。
  一、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
  (一)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了解与分析下列主要情况:
  1.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与竞争状况
  产品(服务)关键技术指标值与行业指标值相比较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影响申报企业的产品销售价格(服务价格)或数量,申报企业需要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活动以增强竞争能力。
  2.产品(服务)技术变化
  产品(服务)是否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更新换代或服务升级是否较快,申报企业是否为保持技术领先从而需要进行较多的技术研究开发。如通讯产品制造业因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较多。
  3.能源供应与成本
  产品是否为高耗能产品,申报企业是否因能源供应日趋紧张、成本上升,需要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以降低产品能耗与产品成本。
  4.法律监管环境
  近年颁布的法律法规是否对申报企业的产品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需要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活动以使产品适应法律监管要求。如汽车制造业,因尾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而需要不断进行关于降低尾气污染物排放的研究开发项目。
  (二)申报企业的性质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申报企业的性质:
  1.所有权结构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申报企业的所有权结构与主要所有者,识别关联方,并分析主要所有者与申报企业关联方之间的关系是否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等数据归集的真实性产生不利影响。
  2.治理结构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申报企业治理层是否能够在独立于管理层的情况下对申报相关事项(包括申报明细表)作出客观判断。
  3.组织结构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申报企业研究开发部门的设置与分布,分析是否存在专门的机构与人员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包括:
  (1)研究开发部门数量及其人员;
  (2)研究开发项目组成员与来源,技术职称结构;
  (3)研究开发人员的考核奖励制度等。
  4.经营活动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申报企业主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种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计划与主要研究开发成果、目前实施的研究开发项目名称与性质、研究开发工作外包等情况,以分析判断研究开发项目的真实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了解与申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各种情况,包括:
  (1)研究开发项目的目的、性质与类型,关注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获得相关审批的情况(如需要)以及目前的进展情况;
  (2)研究开发项目的立项过程;
  (3)是否委托关联方或者其他外部机构进行实质性研究开发;
  (4)产学研的合作方式、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所有权归属等。
  在了解上述研究开发项目内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
  5.投资活动
  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了解为开展研究开发项目而投入的主要研究设备,考虑实施观察程序以实地考察研究开发项目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未用于研究开发项目。
  6.筹资活动
  了解申报企业的借款情况,重点分析研究开发项目是否使用了金融机构的贷款,包括是否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研究开发设备。
  (三)申报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与运用
  注册会计师应当分析申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核算时所确定的会计政策与编制财务报表时所确定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并特别考虑下列情况:
  1.了解申报企业多个研究开发项目之间费用的分配方法,分析费用分配方法是否合理;
  2.识别与确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的对象是否属于《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包括申报企业如何确定相关产品(服务)的识别标志、技术属性等;
  3.销售截止认定相关证据的性质,包括服务收入确认的主要标志与确认文件。
  (四)申报企业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申报企业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包括:
  1.申报企业是否制定了涉足新的业务领域与地区的经营目标。是否出于适应新的业务领域与地区消费者需求及法律监管要求等原因而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2.申报企业是否确立了创建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战略,从而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3.申报企业是否由于涉足新的业务领域与地区、跨国界经营等因素,产生经营业绩不佳的经营风险而需要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降低税负、改善经营业绩指标,从而可能产生申报明细表的重大错报。
  (五)申报企业财务业绩的衡量与评价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申报企业的下列方面: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作为主要业绩考核指标,并与管理层薪酬制度、股权激励政策相联系;
  2.计划实施的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年度预算,并将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差异作为研究开发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
  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和评估申报明细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在识别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程序:
  1.在了解申报企业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
  2.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的错报领域相联系;
  3.考虑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
  4.考虑识别的风险导致申报明细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识别与评估申报明细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所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与申报明细表整体广泛相关。例如,申报企业未能提供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计划与实施方案、研究开发工作记录,则其编制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整体上就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申报明细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薄弱的控制环境。薄弱的控制环境带来的风险可能对申报明细表产生广泛影响,例如申报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申报明细表则可能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管理层因薪酬制度、实施股权激励等原因可能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伪造或篡改编制申报明细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文件,随意变更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或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形成申报明细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申报明细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总体应对措施。
  (三)识别与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所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与特定的某类交易和列报的认定相关。例如,申报企业对某笔较大金额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未能提供相关合同以证实其确为研究开发费用,则该笔支出将影响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认定。
  注册会计师在识别和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应当考虑下列情况:
  1.通过实施询问、检查文件记录程序了解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析申报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归集的真实性,判断申报企业管理层对费用的发生、截止、分类等认定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考虑是否存在高估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风险。
  2.通过了解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识别标志与技术属性,分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归集的准确性,判断管理层关于收入的发生、截止、分类的认定是否存在故意误用等情况,考虑是否存在高估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风险。
  (四)内部控制对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所了解的控制与特定认定相联系。例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截止、分类认定存在重大错报可能与销售收入循环的内部控制相关。
  (五)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识别的风险中哪些是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在确定风险的性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1.申报企业管理层可能存在为了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动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存在舞弊风险;
  2.错报风险是否与申报企业近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
  3.研究开发项目的复杂程度。例如,大型复杂的研究开发项目可能涉及到多个分支机构与多个部门,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是否完整;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申报明细表信息计量。例如,高新技术系统集成产品收入的确认是否可能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从而产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的风险;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涉及异常或与商业惯例不符的重大交易。
  (六)考虑与特别风险相关的控制
  了解与特别风险相关的控制,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制定有效的审计方案予以应对。针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情况,并确定其是否已经得到执行。如果申报企业管理层未能实施控制以恰当应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类事项与治理层沟通。
  (七)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
  如果申报企业对日常交易的处理高度自动化,审计证据可能仅以电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适当性通常取决于自动化信息系统相关控制的有效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可能性。如果认为仅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依赖相关的内部控制。

第五章 了解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了解申报企业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是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基础。
  一、内部控制要素
  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1)控制环境;
  (2)风险评估过程;
  (3)信息系统与沟通;
  (4)控制活动;
  (5)对控制的监督。
  注册会计师实施专项审计的目的是对申报企业编制的申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并非对申报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内部控制只是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非申报企业所有的内部控制。
  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申报企业为实现申报明细表可靠性目标设计和实施的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考虑一项控制单独或连同其他控制是否与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设计和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有关。
  在运用职业判断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注册会计师确定的重要性水平;(2)申报企业的性质,包括组织结构和所有制性质;(3)申报企业的规模;(4)申报企业经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5)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6)作为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系统(包括利用服务机构)的性质和复杂性。
  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设计和执行的审计证据:(1)询问申报企业的人员;(2)观察特定控制的运用;(3)检查文件和报告;(4)追踪交易在与申报明细表相关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穿行测试)。这些程序是风险评估程序在了解申报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具体运用。
  在了解内部控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控制的人工和自动化特征及其影响。
  (一)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措施。控制环境设定了内部控制的基调,影响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
  在评价控制环境的设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构成控制环境的下列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如何被纳入申报企业的业务流程:(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5)组织结构;(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在评价控制环境各个要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控制环境各个要素是否得到执行。
  在确定构成控制环境的要素是否得到执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将询问与其他风险评估程序相结合以获取审计证据。
  控制环境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具有广泛影响。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存在令人满意的控制环境是一个积极的因素。控制环境影响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虽然令人满意的控制环境并不能绝对防止舞弊的发生,但却有助于降低发生舞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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