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结果和整改要求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对不符合项处理、施工材料和设备管理、施工工艺过程、施工质量计划与程序等实施了有效控制;对2号基坑开挖中存在的不符合项采取了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达到了设计要求;针对2号机组RX筏基A/B层整体浇筑施工制定了整体浇筑方案,并不断加以完善。因此,检查组认为福建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已具备了浇注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
通过检查,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设计与建造质保大纲附录1中部分有关工程管理程序目前还没有正式生效。
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应尽快修订完善并实施这些工程管理程序。
(二)华兴公司(建设承包单位)应依据相关评审与审查意见,进一步完善2号机核岛A/ B层整体浇筑方案,并尽早发布,明确2号机核岛A/ B层整体浇筑的各级岗位责任,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程序做好工艺验证和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浇筑的过程监测与质量控制,确保2号机核岛A/ B层整体浇筑的工程质量满足技术要求。
(三)现场钢筋锈蚀,尤其是个别绑扎后不能及时浇注的部位锈蚀情况较为严重。
华兴公司在混凝土浇注前做好必要的除锈工作,同时改善钢筋堆放场地的堆放条件,尽量减缓钢筋锈蚀的出现。
(四)钢筋绑扎过程中存在将个别预应力套筒临时封堵板打开的情况。
华兴公司应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对预应力套筒进行临时封堵,并做好施工交底培训。
(五)与2RX筏基整体浇筑施工方案相关的一些操作程序没有及时更新(如热电偶安装程序)。
华兴公司应及时做好与之相关程序的升版与完善工作。
(六)碎石堆放场地表面与仓底存在石粉浮尘。
华兴公司应加强料仓定期清理和骨料清洗工作。
(七)华兴公司对“技术员”的岗位授权要求是“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及以上核电工作经验,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这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华兴公司应修改“技术员”岗位授权要求,同时对其他岗位授权要求重新进行审查,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岗位授权进行修改,防止出现人员授权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发生。
(八)华兴公司个别QC人员的资格要求不能满足其岗位授权。QC人员的培训取证不规范,有的证书是国家建设部发的,有的证书是地方建设厅发的;有的证书有有效期,有的证书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