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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办字[2008]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8年8月26日,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于近日制定下发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了“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和财政部李勇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王东峰副局长重要讲话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会议精神,立即部署停征“两费”工作。各地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各省级工商局要逐级传达和部署到基层工商所,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经国务院批准由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和这次会议精神及王东峰副局长和李勇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停止征收“两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9月1日停止征收“两费”工作落实到位。各省级工商局和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三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和这次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制度,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今年9月1日停止征收“两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工作纪律,狠抓督导检查。停止征收“两费”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严格工作纪律,从今年9月1日起,全国工商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两费”,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同时,要抓好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省区市工商局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今年9月底前书面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认真做好停止征收“两费”各项工作
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国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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