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
--在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七年一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建明
同志们:
今天上午,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罗干同志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民事审判工作在人民法院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对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程中,如何进一步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肖扬院长就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作了重要讲话。肖扬院长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2000年以来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正确分析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了全面部署。两个讲话着眼大局,高屋建瓴,深刻全面,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和针对性,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2000年底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民事审判、经济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都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都适用民法和
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对民事审判内设机构进行整体改革,形成了统一的大民事审判格局。六年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践证明,这一民事审判体制符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人民司法的本质需要,符合“公正与效率”的人民法院工作主题,符合民事审判工作规律,有利于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出发,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和司法职能作用的发挥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人民法院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不断完善民事审判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开拓进取,把民事审判事业推进一个新阶段。
过去的六年里,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部门通过不断提高民事司法能力,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探索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也发现和总结了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民事审判体制和机制作了很好的基础性准备。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各高级人民法院的配合下,对全国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归纳、总结了一些民事审判中涉及体制和机制的带有共性的重要问题,并进一步深入调研,共同探讨、研究解决思路。大家一致认为,目前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当本着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适时地加以研究,妥善地推进解决。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加以解决的,要按司法解释程序进行;需要通过专业会议研究解决的,各民事审判庭要及时做好基础调研工作。解决好这些共性问题,是各级人民法院和民事审判法官的共同愿望,必将有力推动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就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带有共性的主要问题,讲几点意见,请大家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