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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4、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年度招标业绩达不到5亿元人民币。
  连续2年年检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降级处理直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五)年检时,将根据各招标代理机构报送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情况报告,按资格等级分别排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前十名的机构。
  (六)年检结果确定后,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资格证书的变更和换证工作
  (一)招标代理机构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变化时,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格证书的正本、副本交回我委投资司,重新提出资格申请。
  (二)招标代理机构非因分立、合并等原因发生机构名称、企业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变更手续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投资司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并提交有关变更证明材料。
  (三)变更证明材料包括:
  1、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批复意见,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4、工商部门变更手续;
  5、省级发展改革委的审核意见。
  (四)机构名称发生变更时,资格证书的正本、副本同时更换。企业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只对资格证书副本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由于遗失、损坏等原因确需补办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1、补办申请;
  2、遗失或损坏情况说明。
  (六)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申请。经审核,符合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要求的,颁发新的资格证书。
  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执行上述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附件:一、招标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项目年度汇总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招标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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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参加工作 ┃            ┃       ┃    ┃    ┃     ┃    ┃
  ┃ 序号 ┃  姓名 ┃性别 ┃  身份证号 ┃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 学历/学位 ┃ 专业 ┃ 职称 ┃所属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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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从业人员总数:____________人。                                                     ┃
  ┃                                                                      ┃
  ┃其中:高级职称:_________人:中级职称________人;中高级职称以上占招标从业人员总数___________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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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具备执业资格人员________人,硕士以上学历__________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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