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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是,建成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审判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法院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工作规划》提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首先,要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制定下发后,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要带头讲廉政课,每年要在全院至少讲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政课,副院长和其他领导成员每年至少要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课。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机关党校、法官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
  其次,要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级纪委及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二)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司法廉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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