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08]第6号――关于调整3个月期央行票据发行频率的通知
公开市场业务公告
([2008]第6号)
为加强流动性管理,保证市场流动性充分供应,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室决定隔周发行3个月期央行票据,本周暂停发行。各期限品种央行票据的具体发行时间、最高发行量等要素以发行前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公告》为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