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推荐表上的推荐单位名称要准确规范,前面标注集团公司名称,不得使用简称;“简要情况”后加盖集团公司的公章。
(三)广泛宣传,选树典型。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宣传推广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先进经验,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并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企业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
附件:1、2008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推荐表
2、2008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推荐汇总表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08年11月5日
附件1
2008年度首都文明单位推荐表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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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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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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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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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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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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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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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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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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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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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年是否区(县)局级以上
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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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与京郊农村结对(如"是",填写村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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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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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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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文明委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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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情况栏填写创建主要工作做法、经验、特点和效果,突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情况和开展城乡结对和奥运培训工作情况,字数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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