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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海西分院的批复

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成立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海西分院的批复
(林人发〔2008〕215号)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你院在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建设中的科技支撑作用,实现林业科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互惠,推动海峡西岸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同意你院依托福建省林科院成立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海西分院(以下简称“海西分院”)。海西分院与依托单位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不办理独立法人资格,行政工作由地方管理。具体合作事宜,由你院与依托单位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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