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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兴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6]309号)


兴业银行:
  你行《兴业银行关于申请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请示》(兴银[2006]请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
  二、你行开办上述业务须遵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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