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中建投报[2006]32号)和《关于刘铁民同志兼任职务的请示》(中建投报[2006]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副总裁刘铁民兼任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三、你公司应加强对建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严格金融业务与非金融业务的分界,按照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原则,建立内部“防火墙”,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不断提高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