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两杂”种子生产管理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两杂”种子生产管理的通知
(农办农[2008]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当前,杂交玉米、杂交水稻(以下简称“两杂”)种子生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加强“两杂”种子生产管理,确保明年“两杂”种子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制种后期田间管理

  制种基地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配合制种企业搞好“两杂”种子后期田间管理,加强对制种农户的技术指导,及时开展病虫害防治,搞好田间质量检验,协助企业做好对不合格种子田的报废及后续处理工作,确保生产种子数量和质量。

  二、加大种子收购管理力度

  制种基地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核算种子生产成本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种子收购价格;坚决制止抢购、套购种子等行为,维护制种基地收购秩序;督促制种企业及时兑现农民制种款,严禁“打白条”现象,切实保护制种农民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三、做好种子调剂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两杂”种子供求形势,加强品种调剂,确保明年生产用种需要;要加强对重点制种企业跟踪,及时掌握种源情况;要适时向企业和农民通报有关信息,科学提出适宜推广的替代品种;明年“两杂”种子供应偏紧的省份,要根据需要及早制定今冬海南南繁制种计划,并与海南省农业厅沟通联系,抓好落实;广东和广西农业厅要组织好明年早制晚用种子工作,确保生产用种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