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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董文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董文标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关于申请许可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发[2006]25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准董文标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卢志强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浵世中国民生银行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王航、邢继军、史太柱、苏庆赞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梁金泉、王松奇、王联章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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