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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27号--关于发布《地震灾区土壤污染防治指南(试行)》的公告


  样品测试方法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方法、《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环发〔2006〕165号)。国内暂无测试方法的项目,可参考美国环保局分析方法。

  (三)土壤污染评估

  地震灾区土壤污染评估分为污染状况评价和风险评估。

  土壤污染状况评价可参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中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评价的标准和方法。

  风险评估包括生态风险评估和健康风险评估。地震灾区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健康风险评估为主。健康风险评估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以资料调研、现场考察和调查等方式,获取场地有关信息,确定土壤或地下水中目标污染物。

  2、分析土壤污染物的释放过程,确定敏感暴露人群,建立有毒有害物质从土壤到危害人体健康的可能暴露途径,以及相关暴露评估模型,估计人群暴露于污染土壤或地下水的剂量。

  3、收集目标污染物毒理学定性和定量数据,确定用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毒性参数值。

  4、根据暴露评估模型、关注的目标污染物毒性参数等,进行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确定高风险污染区,计算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目标。

  四、地震灾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一)制定灾区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根据灾区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结合灾区重建规划,制定灾区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要特别注意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学校等敏感性用地的土壤污染治理问题。

  (二)开展高风险和重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

  在对灾区土壤污染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灾区重建工作实际,提出重污染和高风险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方案,经科学论证后组织实施。

  1、在重污染土壤和高风险场地周边设置警示牌和防护设施,防止人畜因接触污染介质而受到危害。

  2、危险化学品、垃圾和危险废物及其淋出液、油品等有毒有害物质外泄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应及时对污染源采取隔离措施,通过覆盖、集中收集淋溶液等措施,阻断化学品继续进入土壤、大气、地下水和饮用水等环境介质,确保饮用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因大量施用消杀灭药剂造成污染土壤的,应结合土地利用方式和风险评估结果,对于恢复为农业用地的,可采取客土法、改变种植品种以及植物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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