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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31号--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31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HJ 44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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