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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社会保险财务制度(试行)[失效]

  (二)固定资产报废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超过三千元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一律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废。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作为重置固定资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 小量的随买随用的材料购进可直接作管理费或专用基金支出报销,不记材料帐。大量的经常使用的材料购进,先登记材料帐,领用时再作管理费或专用基金支出报销。对购入、调入和领用、调出的材料都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财会部门根据材料管理部门验收或发讫送来的材料购入、调拨原始单据,经审核后办理付款、收款或转帐。
  库存材料要每年清点一次,如有盘盈和盘亏,应查原因,属于多出和自然损耗部分由单位领导批准,做为增加或减少支出处理,属于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应由本单位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章 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 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要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预算执行情况,基金的积累实力和保障程度,基金的收入、支出、调剂、增殖、管理情况,基金的损失状况及原因。分析报告应报送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接受同级劳动部门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要建立财务检查制度。财务检查、监督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制度、财经纪律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对本单位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查出的各项违纪金额,应全部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十章 预决算管理

  第三十九条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必须实行预算管理。根据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内容和期限,按年编报社会保险基金和管理服务费收支预、决算,按季编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四十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主要计划指标,本着“以支定筹、略有积累”的原则,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加减本年度影响基金收支变动诸因素的预测数据,来确定和编制预算。管理服务费预算既要保证社会保险工作和退休服务工作的需要,又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人员编制等有关因素预测编制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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