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王东辉等3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北京银监局:
你局《关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王东辉 邓瑶 李忠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的请示》(京银监字[2006]1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个案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18号)的规定,核准王东辉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邓瑶、李忠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